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年产3600吨铝溶胶及甲类车间、丙 类车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年产3600吨铝溶胶及甲类车间、丙类车间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

建设规模: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改造利用现有车间,并购置反应釜、真空上料机、动态交换柱等生产设备,采用升温溶解、蒸馏等生产工艺,建设形成年产3600吨铝溶胶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同时对丙类车间的年产15000吨超纯二氧化硅磨料产品进行技改。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4500万元,创利润1200万元,税收35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名称

*UTM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km

X

Y

环境空气

2333982.52

3489362.27

世海村

居民

(GB3095-2026)

二级

SE

~2.5

2334615.12

3490074.16

兴海村

居民

SE

~2.6

2332553.93

3494004.39

东一区职工居住区

居民

NE

~2.56

2330885.96

3488365.84

雀嘴村

居民

SW

~2.95

地表水

/

/

中心河

水体

(GB3838-2002)

III

S

~1.09

/

/

直塘河

水体

N

~0.55

/

/

北塘

水体

NW

~0.77

/

/

规划河

水体

NE

~1.65

/

/

东进河

水体

NE

~2.96

声环境

厂界外200m范围内

(GB3096-2008)

3

/

/

地下水

厂区周边20km2的地区

(GB/T14848-2017)III

/

/

土壤

1000m范围内农用地

(GB15618-2018)1中的其他

W

~0.9

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全部,

占地范围外1000m范围内

(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

/

注:*坐标点位为距离项目所在地最近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工程产生的醋酸(以非甲烷总烃计)、氮氧化物、氯化氢废气有机废气、氮氧化物、氯化氢废气收集后通过还原吸收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初步工程分析预测表明,废气污染因子的最大落地浓度符合导则规定的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30%的要求,对敏感点的预测表明,废气对其影响较小,各敏感点各指标均能达标。厂界外未出现超过环境质量标准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根据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过程中的树脂再生废水、超滤废水,公用工程中的废气处理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依托现有已建一座处理能力为340t/d的污水站,工艺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公用工程废水经物化加药沉淀处理后与工艺废水一起纳管排入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废水均在厂内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废水量在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能力之内,对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污染负荷及正常运行影响不大。当出现事故性排放时,事故排放的废水接入事故排放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后,重新处理达标处理。因此,事故排放时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无影响。由于污水不排入内河,因此在正常生产和雨污分流情况下对园区内河基本无影响。

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包括有毒有害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树脂等,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物包括废滤渣、一般包装材料、废渗透膜、废滤芯等,均有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在各类废物得到有效处置的情况下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0~90dB之间,项目噪声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仍可以维持现状,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测效果

1)废气:项目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醋酸(以非甲烷总烃计)、氮氧化物和氯化物。有机废气、氮氧化物、氯化氢废气收集后通过还原吸收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在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废水主要为工艺过程中的树脂再生废水、超滤废水,公用工程中的废气处理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工艺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公用工程废水经物化加药沉淀处理后与工艺废水一起纳管排入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废水均在厂内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固废:项目危险废物包括有毒有害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树脂等,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物包括废滤渣、一般包装材料、废渗透膜、废滤芯等,均有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固废均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0~90dB之间,噪声经厂房和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强度,预计项目上马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地下水和土壤: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腐防渗,并强化应急响应等手段,从源头防止项目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环境风险:通过采用加强物料贮存管理,设备定期维修,紧急时停产修复,设消防及火灾防范及报警系统,落实事故废水收集措施及应急池贮存等相应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条件优越,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上虞区国土空间规划、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项目从事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行业,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新增废水量、CODCr氨氮、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均可通过企业内部“以新带老”削减或市场申购解决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实施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意见反馈途径

主要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本次网上公示网址为:公司官网

公众意见征求期限:20260623~20260706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环保管理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电话:0575-82735203

2)建设单位

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    联系人/联系电话:谢先生/13905850801

联系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    邮编:312300

3)环评单位

杭州牧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先生/13588004536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申花路33号汉之昀商业中心2号楼1306     邮编:310000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

公告发布时间:2026-06-22

创建时间:2026-06-18 11:41